本頁面內容為說明配偶扣除與配偶特別扣除適用條件及問卷的對應頁面。
配偶扣除與配偶特別扣除的條件
配偶扣除
如果問卷回答者在當年度12月31日時有符合下列必要條件的配偶,將可依據回答者自己的合計所得金額獲得扣除。
- 與回答者為同一生計
- 年度合計所得金額為48萬日圓以下
- 當年度不曾以青色申報者的事業專職者身分支領薪資,或不具有白色申報者的事業專職者身分
配偶特別扣除
即使無法獲得配偶扣除,有時仍可依據配偶的所得金額獲得一定金額的扣除。此即稱為「配偶特別扣除」。
配偶特別扣除的必要條件如下所示。
- 與回答者為同一生計
- 年度合計所得金額為48萬日圓以上〜133萬日圓以下
- 當年度不曾以青色申報者的事業專職者身分支領薪資,或不具有白色申報者的事業專職者身分
- 配偶不適用配偶特別扣除
配偶扣除與配偶特別扣除相關問卷
在問題26 「您是否有配偶?」回答「是」
※ 今年(2021年)喪偶者,也請回答「是」。
在問題54「請填寫配偶資訊」選擇[今年扶養]或[兩年皆扶養]
配偶扣除的適用條件為在[配偶列為扶養對象的年度]選擇[今年扶養]或[兩年皆扶養],且年度合計所得金額為48萬日圓以下。
如果員工的課稅類別符合乙欄或合計所得金額為1,000萬日圓以上,員工不會列為扶養對象。
※ 今年(2021年)喪偶時,請回答[今年扶養]。
如果您今年(2021年)喪偶,並在問題26 「您是否有配偶?」回答「否」
若配偶過世時符合扣除對象配偶的認定條件,即使年底時無配偶,仍屬於配偶扣除對象。
請依下列順序作答。
在問題27「SmartHR已記有您的配偶資訊。是否從問卷中刪除配偶資訊?」回答「否」
※ SmartHR如未記有您的配偶資訊,將不會顯示問題27。請從回答履歷返回問題26「您是否有配偶?」重新作答。
在問題54「請填寫配偶資訊」選擇[今年扶養]
配偶扣除的適用條件為在[配偶列為扶養對象的年度]選擇[今年扶養],且年度合計所得金額為48萬日圓以下。
如果員工的課稅類別符合乙欄或合計所得金額為1,000萬日圓以上,員工不會列為扶養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