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年末调整问卷调查中回答的内容如何反映到文件时的要点如下。
工资所得者的抚养扣除等申告书
2021、2022年文件的显示条件如下。
自2020的年末调整起,政府将新增单亲扣除并修订寡妇扣除 。然而在国税厅发布的“2021年工资所得者的抚养扣除等(变动)申告书”格式中,却并未在记载项目上反映出单亲扣除和寡妇扣除的变动,使用的依旧是修订前的格式。
虽说是以手写订正旧记载为前提,但在SmartHR中创建的2021年工资所得者的抚养扣除等(变动)申告书就已支持寡妇、单亲扣除的记载。
A:针对源泉扣除对象配偶(泉控除対象配偶者)显示的条件
- 在年末调整的问卷调查中回答“有”配偶或“今年丧偶”
- 您的工资收入在1,095万日元以下(折合所得为900万日元以下)
- 配偶的工资收入在150万日元以下(折合所得为95万日元以下)
- (于2021)在年末调整的问卷调查中回答今年“设为所得税抚养对象”
- (于2022)在年末调整的问卷调查中回答明年“设为所得税抚养对象”
将通过此栏判断配偶是否属于“税法中规定的抚养关系”。
未满足上述收入(所得)条件即不属于扣除对象,不会显示在文件中。
B:针对扣除对象家属(已满16岁)(控除対象親族(16歳以上))显示的条件
- 在年末调整的问卷调查中回答“有”扶养家属
- 扶养家属的工资收入在103万日元以下(折合所得为38万日元以下)
- 扶养家属的出生年月日早于2005年1月1日(含2005年1月1日)
将通过此栏判断家属是否属于“税法中规定的抚养关系”。
通过出生年月日判定是否显示在扣除对象扶养家属(已满16岁)、未满16岁的扶养家属栏。
另外,判定为直系尊亲属的关系如下。
- 父亲/母亲/生父/生母/岳父/岳母
- 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
- 曾祖父/曾祖母/外曾祖父/外曾祖母
C:针对残障人士、寡妇、单亲、半工读学生(障害者、寡婦、ひとり親、勤労学生)显示的条件
残障人士扣除(障害者控除)
- 在年末调整的问卷调查中申告了残障人士扣除
- 已输入残障人士扣除所需的信息
- “配偶”作为残障人士扣除对象的条件是所得在48万日元以下(同一生计配偶)
寡妇、单亲扣除(寡婦、ひとり親控除)
寡妇扣除(寡婦控除)
- 问卷调查的回答者为女性
- 在年末调整的问卷调查中回答“无事实婚姻”
- 您的总所得金额在500万日元以下
- 对于过去的配偶问题回答“有过,已离婚”,且在家属信息中“登记有子女之外的抚养家属”
- 对于过去的配偶问题回答“有过,已丧偶(含生死不明)”,且在家属信息中“未登记抚养家属”或“登记有子女之外的抚养家属”
单亲扣除(ひとり親控除)
- 在年末调整的问卷调查中回答“无事实婚姻”
- 您的总所得金额在500万日元以下
- 对于过去的配偶问题回答“从未有过”“有过,已离婚”“有过,已丧偶(含生死不明)”
- 家属信息中未登记“子女”
半工读学生(勤労学生)
- 在年末调整的问卷调查中申告了半工读学生
- 已输入半工读学生扣除所需的信息
- 您的工资收入在130万日元以下(折合所得为75万日元以下),并且其中工资之外的收入在10万日元以下
D:针对未满16岁抚养家属显示的条件
- 在年末调整的问卷调查中回答“有”扶养家属
- 扶养家属的工资收入在103万日元以下(折合所得为48万日元以下)
- 扶养家属的出生年月日为2005年1月2日(含2005年1月2日)之后
工资所得者的基础扣除申告书 兼 配偶扣除等申告书 兼 所得金额调整扣除申告书(給与所得者の基礎控除申告書 兼 配偶者控除等申告書 兼 所得金額調整控除申告書)
用于确定根据工资额适用统一基础扣除的“基础扣除申告书”,获得配偶扣除、配偶特别扣除所需的“配偶扣除等申告书”,以及获得所得金额调整扣除所需的“所得金额调整扣除申告书”的显示条件如下。
针对基础扣除申告书(基礎控除申告書)的显示条件
- 您的工资收入在2,000万日元以下(或所得估算额在2,500万日元以下),且所得税为甲栏
即使完成年末调整的问卷调查,符合以下情形的也不适用。
- 在11月离职
- 您的工资收入高于2,000万日元(或所得估算额高于2,500万日元)
- 源泉征收票的所得税为乙栏
- 原单位的源泉征收票已输入“无法取得”
针对配偶扣除等申告书(配偶者控除等申告書)的显示条件
- 您的总所得在1,000万日元以下
- 配偶的所得条件在133万日元以下
- 在年末调整的问卷调查中回答今年“设为所得税抚养对象”
针对所得金额调整扣除申告书(所得金額調整控除申告書)的显示条件
您的工资收入高于850万日元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时显示。
- 本人为特别残障人士
- 同一生计配偶为特别残障人士
- 抚养家属为特别残障人士
- 扶养家属未满23岁(1998年1月2日之后出生)
- 本人之外所得者的获得扣除亲属为特别残障人士※
- 本人之外所得者的获得扣除亲属年龄未满23岁(1998年1月2日之后出生)※
若同一家庭中有2名以上的所得者,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即使已记为其他所得者的抚养对象,您仍属于所得金额调整扣除(儿童等)的适用对象。
- 有属于特别残障人士的抚养家属
- 有年龄未满23岁的抚养家属
工资所得者的保险费扣除等申告书(給与所得者の保険料控除等申告書)
申请保险费扣除的文件的显示条件如下。
未在年末调整的问卷调查中输入任何保险信息时不会创建。
针对人寿保险费扣除(生命保険料控除)的显示条件
- 已输入一般人寿保险费
- 已输入护理保险费
- 已输入个人年金保险费
针对地震保险费扣除(地震保険料控除)的显示条件
- 已输入地震保险费
针对社会保险费扣除(社会保険料控除)的显示条件
- 已输入国民年金、国民健康保险费
针对小规模企业共济等保险费扣除的(小規模企業共済等掛金控除)的显示条件
- 已输入小规模企业共济等保险费的金额
工资所得者的(特定增改建等)住宅贷款等特别扣除申告书(給与所得者の(特定増改築等)住宅借入金等特別控除申告書)
住宅贷款扣除申告书样本的显示条件如下。
项目 |
显示的数据或条件 |
①-A |
・若为“购置或新建”,则显示“贷款金融机构住宅贷款等的明细为仅住宅”的年末总余额 |
①-B |
・若为“购置或新建”,则显示“贷款金融机构住宅贷款等的明细为仅土地”的年末总余额 |
①-C |
・若为“购置或新建”,则显示“贷款金融机构住宅贷款等的明细为住宅及土地等”的年末总余额 |
⑥ |
・若为“增改建”,则显示“贷款金融机构”的年末总余额 |
②-A |
显示证明书ロ栏的数额 |
②-B |
显示证明书ホ栏的数额 |
②-C |
显示“ロ和ホ的总额”或“ホ和リ的总额” |
⑦ |
显示证明书リ栏的数额 |
③-A |
・显示证明书二栏的数字 |
③-B |
・显示证明书二栏的数字 |
③-C |
・③-A与③-B的百分比相同时,显示③-A的百分比 |
⑧ |
・显示证明书ヌ栏的数字 |
④-A |
显示①-A与②-A中较少的一方。若①-A不存在,则不显示 |
④-B |
显示①-B与②-B中较少的一方。若①-B不存在,则不显示 |
④-C |
显示①-C与②-C中较少的一方。若①-C不存在,则不显示 |
⑨ |
显示⑥与⑦中较少的一方 |
⑤-A |
显示(④-A×③-A)的结果。若④-A不存在,则不显示 |
⑤-B |
显示(④-B×③-B)的结果。若④-B不存在,则不显示 |
⑤-C |
・③-A与③-B,或③-B与⑧的百分比相同时,显示(④-C×③-C)的结果 |
⑩ |
显示⑨x⑧的结果 |
11的最高额 |
显示作为11栏最高额输入的金额 |
11的数额 |
显示⑤+⑩的数额。高于11的最高额时,显示11的最高额 |
12的数额 |
显示证明书的ル栏 |
13的最高额 |
显示作为13栏最高额输入的金额 |
13的数额 |
显示11与12中较少一方的数额。高于13的最高额时,显示13的最高额 |
14的百分比 |
显示作为14的百分比输入的数额 |
14 |
显示(11×14的百分比)。未满100日元则舍去 |
连带债务的住宅贷款等的年末余额 |
若为连带债务,则显示年末总余额 |
备注 |
若为连带债务,则显示连带债务的内容;若C⑤有因百分比不同而通过计算得出的值,则输出该值;或者输出备注中输入的内容 |